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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資格:
經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登錄為運動彩券經銷商之代理人連續三年以上, 並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機構辦理之職能課程教育訓練
教育部核准立案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 之國內外體育大專校院或大專校院所設 體育運動相關科、系、所畢業。詳細請點擊「大專院校體育相關科系」。
取得特定體育團體 B級以上運動教練證、運動裁判證,或已列為最近 一屆已舉辦、舉辦中、即將舉辦之林匹克運動會、亞洲運動會競賽 種類(項目)之C級運動教練證、運動裁判證。
取得已列為最近一屆已舉辦、舉辦中、即將舉辦之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、達福林匹克運動會、亞洲帕拉運動會競賽種類(項目)之特定體育 團體C級以上運動教練證、運動裁判證之身心障礙者。
曾獲頒國光體育獎章。
曾獲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之獎勵。
曾擔任前二款獎勵賽會之國家代表隊選手或教練。
曾獲頒國光體育獎章之選手: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第 1 名至第 8 名、亞洲運動會獲第 1 名至第 2 名。 曾獲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 法之選手:參加身心障礙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獲第 1 名至第 3 名、聽障達福 林匹克運動會獲第 1 名至第 3 名、亞洲帕拉運動會獲第 1 名至第 3 名。